第29章 心理罪之第七个读者(29)(第6 / 6页)
“嗯。”赵永贵看看身后的会议室,“人还没到齐呢。”
赵永贵递给孙普一根烟,又替他点燃。
“有什么新点子?”赵永贵看看孙普肩上挎着的皮包。
“我整理了一份嫌疑人的心理画像报告。”孙普吸了一口烟,脸上疲态尽显,“等会儿开会的时候再讲。”
“哦,”赵永贵顿了一下,“乔教授什么时候回来?”
第二起案件发生于5月17日凌晨1时至4时许,案发地点在J市丰水区江密镇鹿场村。被害人杨茂根,男,53岁;被害人于双华,女,50岁;被害人杨枝英,女,22岁,系杨茂根和于双华之女。凶手破坏纱门后入室。从现场痕迹来看,凶手入室后先割断灯绳及电话线,随即用疑似锤子的钝器击打杨茂根和于双华的头部致死。在强奸了被害人杨枝英之后,用同样手段将杨枝英杀死。于双华尸体亦有遭侮辱的迹象。室内有翻找痕迹,现金有丢失。
第三起案件发生于8月9日凌晨3时至5时许,案发地点在J市天港区金珠乡亮门村。被害人王晓慧,女,37岁,独居,经营一家小卖店。凶手和平入室,室内有厮打痕迹,怀疑凶手将被害人拖至后室强奸后,用疑似锤子的钝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死。在死者阴道内及外裤上都发现精斑,经检验遗留者为A型血男性。小卖店内有翻找痕迹,当日营业款丢失。
第四起案件发生于9月3日凌晨2时至4时许,案发地点在J市南港区三台镇八道村。被害人胡月娥,女,35岁;被害人董月,女,9岁。凶手翻墙入院,从铁门破损处开门入室,割断灯绳,强奸被害人胡月娥后,用疑似锤子的钝器将被害人击打致死;而后强奸被害人董月,并用同样手段将被害人杀死。室内有翻找痕迹,现金有丢失。
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这四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现场均发现足迹若干枚,且都为39码胶鞋底,足迹特征相似;从被害人致死伤来看,疑为同一短柄铁锤所致;除“8·9”案件外,凶手行奸时都使用了避孕套,没有留下体液物证,但在现场提取到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若干,经鉴定,均为A型血者遗留。
据此,警方决定将四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由丰水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组长,赵永贵任副组长。此前,J大法学院乔允平教授曾受托对前两起案件进行分析。7月中旬,乔教授受邀出国访问,遂将系列案件交由他的得意门生孙普继续跟进。
孙普看了赵永贵一眼,笑笑:“下个月吧——怎么,信不过我?”赵永贵急忙否认:“那不会,您和乔教授都是专家。”
“你怀疑我,怀疑心理画像技术都很正常。”孙普的表情轻松,“让结果说话吧。”
清晨,J市丰水区公安分局。
孙普一脸疲惫,几步跳上水磨石台阶。刚穿过旋转门,就看到赵永贵坐在门旁的长椅上抽烟,看样子,也是心事重重。
看到孙普进来,赵永贵站起身,用力搓搓脸,迎过去。
“我们该派车去接你的,孙老师。”
“不用客气,这里离我家也不远。”孙普笑笑,“8点半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