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致命打击(第1 / 3页)
可以说,c-666a算得上是反舰导弹的绝唱。
作为共和国海军在反舰导弹上的巅峰之作,在设计的时候,c-666a的技术指标就非常惊人,除了20马赫的最大飞行速度(c-668a的最大飞行速度也是20马赫,因为采用的是亚轨道飞行弹道,所以技术含量远不如c-666a)之外,10马赫的巡航飞行速度、1500千米的最大射程、威力相当于2500千克tnt的超级战斗部等等,在“专业”反舰导弹中都算得上是出类拔萃。当然,高达2.4亿元(约7000万美元)的单价,也算得上是反舰导弹中的翘楚了。
不管怎么说,这是共和国海军呕心沥血的杰作。
因为在2040年,共和国海军率先提出“未来海战战术”,将“动能武器”与“能量武器”定为未来海战的主要武器,决定在2045年装备螺旋电磁炮,所以外界普遍预测,共和国海军将放弃反舰导弹,集中力量研制基于螺旋电磁炮的远程制海武器。当然,完全放弃反舰导弹很不现实,毕竟在未来10年到20年之内,只有大型战舰才能装备螺旋电磁炮,别说作战飞机,连地面平台都无法装备螺旋电磁炮,所以反舰导弹仍然是岸防部队与航空兵的主要制海武器。问题是,c-666a的技术起点非常高,不但远超过了美国、俄罗斯、欧盟等竞争对手的任何一种反舰导弹,甚至远远超过了共和国海军之前装备的任何一种反舰导弹,加上c-666a具有1250千克的战斗质量(以往同等射程的反舰导弹的战斗质量均在1000千克左右),即拥有不错的改进潜力,所以在未来10年到20年之内,除非基础技术再次取得飞速进步,让反舰导弹的速度由20马赫提高到30马赫、甚至更高,不然共和国海军完全没有必要研制新的反舰导弹,对c-666a进行改进就足以应付未来海战了。
事实上,在c-666a拿到海军订单后,中重集团就在为该导弹申请出口许可证。按照中重集团的一贯作风,以及共和国当局在批准武器出口时的做法,c-666a在量产前就有了改进型号,至少已经在进行改进设计了,不然中重集团不可能为该导弹申请出口许可证,共和国当局也不可能出售最先进的导弹。
第一百三十九章 致命打击
不得不承认,第一次使用c-666a的共和国海军对这种导弹还没有太大的信心。
第二轮导弹攻击,100多枚c-666a没有瞄准位于美国舰队核心的3艘航母,而是对准了外围的护航战舰。根据美国国防部在战后公布的交战情况,第二轮导弹袭击结束时,位于舰队南面的“彭萨拉科”号巡洋舰、“里维斯”号与“钱斯菲尔德”号驱逐舰中弹,在2个小时内先后沉没。根据战后对沉没战舰的残骸进行勘测的结果,“彭萨拉科”号巡洋舰至少挨了7枚导弹、“里维斯”号与“钱斯菲尔德”号驱逐舰各挨了4枚与5枚导弹。因为这是3艘排水量在万吨以上的大型护航战舰,所以在挨了这么多导弹后,没被炸成碎片已经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了。
虽然3艘战舰的总造价超过了200亿美元,而100枚c-666a大约价值240亿元,也就是大约70亿美元,即便不考虑官兵伤亡、以及3艘战舰上的武器弹药的价值,用100枚导弹干掉3艘战舰,也是笔非常划算的买卖,但是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因为美国舰队里的大部分战舰都没有拦截c-666a的能力,所以在集中攻击航母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取得更加惊人的战果。
事实上,第一批攻击美国舰队的100多枚c-666a反舰导弹中,大约70枚,也就是相当于三分之二的导弹都射向了位于舰队核心的航母,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导弹在对付外围的护航战舰。
正是如此,在2040年的“迪拜防务大展”上,中重集团就在厚达180多页的产品宣传手册中,为c-666a安排了5页的宣传资料。因为c-666a在研制的时候就是战术武器,不像c-668a那样,是由战略武器改进而来的战术武器,所以在出口的时候,只要将射程缩短到《伦敦条约》规定的550千米以内,就可以当作战术武器出口,不会受到相关国际条约的制裁。事实上,因为c-666a采用了很多极为先进的技术,其双推力火箭/冲压发动机所使用的高能固体燃料就属于禁止出口的高级军事物资,所以出口的c-666型导弹只能采用差得多的火箭燃料,从而使其射程大大缩短。
当然,在宣传这种导弹的时候,中重集团重点介绍了其强大的制海能力。
美国当局没有公开c-666a攻击航母的消息,而在交战海域附近又没有共和国的侦察力量,加上第三轮导弹攻击来得太快,所以没有办法确认在第二轮导弹攻击中,美国航母是否被导弹击中过。
按照外界猜测,在第二轮导弹攻击中,至少有1艘航母遭到重创。
真相到底如何,恐怕只有美国当局高层才知道。
问题就在这里,c-666a在对付航母的时候,是否有宣传的那么厉害?
要知道,c-666a是共和国海军投资研制的最后一种大型反舰导弹。准确的说,是从一开始就按照反舰导弹的标准研制的反舰导弹,而不是像c-668a那样,是由空射战略巡航导弹改进来的反舰导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