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玩概念(第2 / 3页)
虽然按照一般的做法,或者说西方国家的做法,因为空运平台的研制成本与研制周期都超过了地面主战平台,所以应该按照针对未来战争的设想,首先确定运输机的主要性能指标(空运能力、货舱尺寸、续航能力等),再由运输机性能指标来确定地面主战平台的技术指标。但是这套研制方式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即地面主战平台的战术性能往往会因为过于迁就战略性能而受到影响,导致难以完成作战任务。拿美国陆军的“斯特瑞克”轮式装甲车来说,就是因为需要用c-130运输机空运,导致其基本重量必须控制在20吨左右,使其防护能力大受影响,只能在低强度的地面战斗中发挥作用,在高强度的战斗、特别是在装甲对抗战中几乎没有生存能力。
针对这一请情况,共和国陆军采用了倒置的研制方式,即首先研制地面主战平台,再由地面主战平台的技术指标(主要是战斗重量与外形尺寸)来研制空运平台,从而最大限度的确保地面主战平台的作战性能。
正是如此,直到dz-31c与db-30d的技术指标出台,陆航才开始改进dz-25c。
事实上,dz-25c的改进项目,也就是后来的dz-25e并不复杂(dz-25d是在c型基础上针对出口的改进型号,主要就是取消了一些共和国陆军才有的装备,并且按照客户的要求增加某些次要设备)。原因很简单,dz-31c与db-30d的主要技术指标与初始型号基本上没有差别,即便不对dz-25c做改进,也能进行空运。当然,在资金比较充裕的情况下,加上陆航的dz-25c机群在印度战争期间过度使用,导致机体结构严重劳损,而进行延寿改进的费用不比采购一架全新飞机的费用低多少,所以在需要更换运输机群的时候,陆航有足够的理由对dz-25c进行改进,购买一种更加出色的运输机。
确定改进指标的时候,陆航就明确提出,新的运输机要在不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空运dz-31c或者db-30d(前者更重,而后者的尺寸更大),并且在不做停留、空载返航的情况下完成2500千米的空运任务(相当于在保留15分钟的续航时间的基础上,满载续航力要达到4000千米),并且在24小时之内执行4次空运任务。虽然陆航没有提出更加具体的性能指标,比如巡航速度、飞行高度、是否采用模块化设计等等,但是从这些总体技术指标来看,改进之后的运输机必须具备每小时1100千米以上的巡航速度,并且将起飞前的准备时间缩短到15分钟之内(这就要求能源系统与货舱采用模块化设计)。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么高的要求,等于研制一种全新的运输机。
印度战争之后,受军事改革影响,即战术空运全部由陆航负责(空军撤消了战术运输机群,集中精力搞替代所有y-14与y-15,并且提到y-16早期型号的通用运输机),陆航找到了主要发展方向,即全力提高战术空运能力,通过发展通用平台,研制替代dw-26b的低空攻击机。
事实上,陆航也不可能同时研制两种战术平台。
说直接点,就算陆航有钱,这样的计划也不会得到批准。
暂且不说国防部会不会批准两种战术空中平台,在陆军全家都吃不饱的情况下,陆航到处显富,肯定不会有好结果。
针对这一情况,陆航采取了“曲线救国”的发展方针。
在2036年初,陆航就提出了“通用型战术空中平台”的研制项目,并且得到了装备办公室的首肯,得到了启动资金(因为陆航在印度战争中的优越表现,加上吞并了空军的战术运输机群,所以陆航获得了独立预算权)。到2037年底,也就是开始制订2038财年度国防预算的时候,陆航的研制计划受到影响。按照新上任的国防部长提出的要求,在dz-25c并没有落伍的情况下,陆航不应该花几百亿研制一种全新的空中平台,应该尽量挖掘现有装备的潜力。万幸的是,陆航早就做好了准备,将申请到的研制经费的大部分用在了dz-25c平台的改进工作上。
事实上,陆航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研制全新的空中平台。
申报研制项目的时候,陆航的想法就是改进dz-25c,启动全新研制计划,主要目的是完成技术积累,为今后开发更好的空中平台打下基础。
从实际情况来看,dz-25c完全能够满足未来作战需求。
陆航没有急着提出dz-25c的改进计划,主要是陆军没有急着提出未来主战平台的研制计划,而陆航是为陆军服务的,陆航的战术空运平台与装甲部队的主战装备的相关数据必须高度吻合,比如主战坦克的标准战斗质量为30吨,那么陆航战术运输机的标准空运能力就应该以此为标准(一般是会放大10%到20%,及在设计的时候要求33吨到36吨的标准空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