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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修bug](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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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凌修的手指行云流水般划过琴键,灵活的手指仿佛将钢琴唤醒了,轻灵的声音在练习室回荡,让所有人都为之一振。

“我弹奏的是小约翰·施特劳斯的《维也纳森林的故事》。”

凌修的手指并不十分漂亮,甚至可以说这双手并不像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的手,尽管花了很多心思在保养年轻的手上,爱美丽的母亲更是为他提供了很多方法,然而每日几个小时的钢琴弹奏还是在这双手上留下了太多的痕迹。虽不至于有厚茧只用眼睛也无法看到他的特殊,但真正的用手摸上去就会发现他指尖的皮肤要比其他部分硬且厚,将手攥起来就会发现指关节要比一般人更明显。这些都是日复一日的练习在他的手上留下的印记,每当看着这双手那些练习的时光仿佛就眼前了,这双手记录着他所有的努力。

这首曲子凌修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这首曲子是他的常选曲目之一,毫不谦虚地说,闭着眼睛他都能把曲子完美地弹奏出来。

第一个音跳起,而后一个个音排好队跟随而来,凌修就像一个魔法师,音符在他的魔法棒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跳跃,忽高忽低,忽闪忽隐,他每落下手指就有一个音乐精灵诞生,这些精灵完成了任务就调皮地在每个人的耳朵里盘旋,或者说是那些人想要留住这个精灵而将自己的耳朵提供他们玩闹。

在一群比他年龄大的人中凌修是比较矮的,他在人群中举起手,“宋老师!”他的声音在刚刚安静下来的练习室格外的响亮,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宋志康看到了举起的那只手,指甲没有超过指肉,然后顺着手往下看,一双晶亮的眼睛,一张漂亮的脸,年龄还很小,应该就是那个刚来的练习生了,“你是新来的练习生吧?你可以不参加这次弹奏。”

“不!”凌修毫不犹豫就拒绝了,一个多月没有碰钢琴他手都痒了,刚刚听老师讲的时候他就十分的想动动手指。

他这个‘不’字比刚刚举手的动作更引入注意,本来在他身上一扫而光的目光定着了下来,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凌修并没有慌乱,他已经适应了这种被瞩目的环境,接着地道,“我也想弹奏。”

除了出色的外表宋志康并没有对这个新来的练习生有其他的评价,他的资料上大都是空白,对于这种靠着关系进公司的人他向来是不闻不问的态度,那些人也知道他不留情的态度所以并没有不长眼的人来惹他,但今天这个貌似并没有那么有自知之明,以为会学过一点钢琴就很厉害了吗。

所有人都闭起了眼睛,他们仿佛就置身在维也纳森林之中,广阔的森林之中所有人都在愉悦地起舞,这片森林没有边际,他们不用担心一不小心就走出这片欢乐之地,只要踏足这片土地的人就会被幸福美好环绕。

“哦,”宋志康在娱乐圈混了十来年早就喜怒不形于色,他后退一步坐在了凳子上,“那就你先来吧。”

不管是学校还是社会都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凌修初到美国的时候因为弱小的身体和黄皮肤被不少人当作凌霸对象。那个时候他身边没有一个朋友,他被欺负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一旁看笑话,嘴里还叫着‘打倒黄种猪’,当他凭着弱小的身体在这些人面前将欺负他的高大白人打倒在地的时候那些看笑话的人都不敢出声了,他一眼扫过那些人就连跟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从那一刻起再没有人敢欺负他。

万里是个非常有钱的公司,从他给每个练习生都配了一架钢琴就可以看出他的壕。凌修的钢琴并不是全新的,应该是其他练习生不用搬来的。他坐在钢琴前打开钢琴盖,从外表看钢琴保养的不错,琴键没有任何的损伤,琴体表明也没有灰尘,终于可以碰到钢琴了,凌修心中的火燃了起来。

这是他唯一一件坚持了十四年的事,一开始沈黎纹逼他练钢琴的时候他无比的厌恶,想过无数的方法逃掉练习,但时间久了他竟然渐渐习惯并爱上了钢琴。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钢琴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不知道从何时起弹钢琴不再是负担,每天不需要督促不需要提醒,到了那个时间他都会打开钢琴盖,然后他的手指在琴键上愉快地跳舞。

“开始吧。”所有人都注视着凌修,有担忧的,有无所谓的,有看好戏的,唯独没有对他有信心的,但是这些凌修现在都不在意,他现在所有的目光都被眼前的这架钢琴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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