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网游竞技 >光和求生记 > 第五十四章朝歌

第五十四章朝歌(第3 / 3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推荐小说:

出任河内太守,积极应对黄巾贼,说白了,没有野心不可能。但野心太大也不好,这还是大汉的天下,他看的一清二楚,因为被构陷,也算明白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世家。

后来的晋朝用两段话足以概括“前时堂前王谢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与马,共天下。”相隔不近的隋唐,掌控朝堂的依旧是士族,他们更加强大,以七宗五姓为首。再后来的大宋是士大夫与官家共治天下。

时代在变化,世家虽然没有到达巅峰,文人集团还未形成,他想,该如何活着。该如何强大起来。

一路北上,道路少了流民,不似十余天前一般,流民遍地。

罢了,他见近了湯阴,近了。见飞骑来报,来报。

出了雒阳,这是第一次分开,少了周慎。在河内怀县,别了北中朗将卢植,他朝着朝歌前进,朝着目的地湯阴前进。

这是何邡第一次前往朝歌,这个历史中的城池,传闻说商纣王的都城,此刻残破的小县城。

东汉九州,每一州每一郡都有不同,这朝歌没有历史的繁华,大军路过,县令小心翼翼的接待,看着自己前任上官,低着头颅,送上酒水,又被送了回去,只收下二百郡兵。

三千人,终究是少了。看不起蛾贼不代表,他敢一个人冲阵,玩了这么多年策略游戏,他首先做的便是情报,骑兵点亮地图,避免伏击。

古往今来,多少人死在情报缺失之下?光是死伤三成就崩溃的事实,他不相信这些新卒能够坚持到死伤三分之一时还不崩溃。

战马高昂着脑袋嘶鸣着,这是雒阳城中的好马,雪白的身子,佩戴着新流行起来的马具,似乎马蹄铁已经流行起来。

这种没有技术含量,有了想法就能弄出来的东西,花费一定代价,弄出来不麻烦。

真正麻烦的是,北方。

靴子踩着青石,他想着北面的游牧民族,不管未来如何,他无法否认血脉的命名——炎黄子孙,汉人。

他不是一个大汉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只想着吃喝的人,这般那样。只是想着,来到这个世界,若是不留下一点痕迹,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