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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朝歌(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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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南方人,一天不洗澡就难受的南方人,在雒阳,他冷静之后,颤抖着洗过几次澡,每次都被大夫把着脉,摸着山羊胡,一字一顿的告知病情。

“感染风寒。”

“得了风寒。”

“令......身子柔弱,惹了风寒。”

几乎雷同的话语让司蕈真的知道这不是自己原先生活的世界,从语言习惯,到生活都截然不同的年代。

在夏侯婧抵达雒阳的同一天,不再惊呼雒阳城大的司蕈成了一名并不光明的军人。

大多官军都不知道自己的敌人会是传闻已久的太平道。

三河之地自古富庶,其中大族数不胜数,属于庶民的土地几乎已经绝迹。

但地处要地,除了种田,他们的活路比寻常人更多,单单良家子这一身份,这是殊荣。

自古都一样,越是贫困的地方,享受到的荣光越多对于荣光的来源越自豪。

好在父母开明,汉服加身雍容不需言语,还能读上几卷书,享受着书本的魅力。

在一个月前,他打死都不会对这种没有丝毫美感的历史读物感兴趣,但这个时代,他自觉格格不入,从家中逃了出来,腰间系着长剑,头发扎起,穿上了戎装。

提及参军,良家子们毫不犹豫的参加,司蕈是其中之一,家世清白。

初到军营,凭借身份,花上的银钱也有了汇报。

作为一个新兵,他成了光荣的什长,站在十个人面前,这是他的手下,新卒。

和雒阳相似,这些人身份差距不大,营养还过得去,从雒阳到河南,旋门关,他一直看着,想着,歪着脑袋。

犹豫之后,他不在歪着脑袋,想着明天该如何过,该如何洗澡,去除这几日的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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