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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都市言情 >百鬼杂货店. > 13.使用期限

13.使用期限(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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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秦的左手食指上也有一枚戒指!

钟秦与杂货店的老板认识!

钟秦会不会也是杂货店的客人?他是不是从杂货店里买到了成功?!

那一刻,江涛觉得自己想通了这枚戒指的作用,也许这枚戒指就是他们曾经与杂货店交易过的证明,也许每个和杂货店交易过的人都有这么一枚的戒指!

怀疑、嫉妒、激动、兴奋、得意、失落……复杂的情绪充斥着江涛的内心,他觉得自己好像抓到了钟秦的把柄,但思来想去这件事情又似乎根本无法对钟秦造成威胁。

如果是平日里的话,江涛可能很乐意将自己练习了很久的签名送出去,但此刻他就像是带着一箩筐沉重的压力,几乎无法直起腰正常行走,又如何有给别人签名的心情?

不过,就在江涛准备拨开人群离开的时候,又听见其中一个索要签名的女孩大喊了一声:“天啊,江涛看起来比钟秦还好看!”

这句话简直刺中了江涛骄傲的软肋,所以下一秒他就转过身去,带着笑容为那个女孩签了个名。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等江涛从那些追星爱好者的包围中逃脱的时候,他的右手似乎都有些酸了。

离开之后,江涛却并不打算回到刘楠楠的屋子里,反而将自己的手机关闭,向着自己之前租下来的公寓走去。在最后的时间里,为了防止自己的身体真的在使用期结束后发生变化,江涛还是决定将自己暂时藏起来,谁都不见。

钟秦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去杂货店购买了成功的方法?

江涛觉得自己如果真的将这句话说出去的话,可能会被人直接当成是疯子。

有些烦躁地挠了挠头之后,江涛就继续向着出租公寓的方向赶路,他现在最害怕的事情不是别的,正是自己最落魄可怕的模样被别人看见。

刚才在公司里的时候,钟秦的秘书确实与他商谈了签约的事宜,但却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江涛必须夺得《用灵魂歌唱》的冠军才行!

明明自己那么想要超越钟秦,最终却成了一纸合同下的小喽啰……

为什么……明明只是出道四年的歌手而已,为什么钟秦能够站在那样的巅峰之处?

为什么自己却需要被那个奸商折磨,才方能站在聚光灯下?

就在这个时候,某个画面突然出现在了江涛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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