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心理罪之画像(15)(第3 / 4页)
“这个问题一会儿再回答你,我们先谈谈凶手本人。我觉得这个人应该在25到35岁之间,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及艺术修养,经济条件尚可。外表整洁,待人接物彬彬有礼。这个人存在一定的性心理障碍,这来自于失败的性经历。”
“依据?”
“首先,这个人赋予了陶片一定的含义,我们姑且认为它的寓意就在于女性。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而这种人往往比较在意自己的仪表。其次,这个人在犯罪手段中表现出一种性心理变态的迹象。比方说虐待,比方说奸尸,比方说拍摄死者下体的特写。通常,奸尸者往往是一种无法与女性正常发生性行为的人,且大多曾经受到过女性在性方面的拒绝和侮辱,而这种人往往支配欲极强,并具有施虐的倾向。在他们看来,死去的女性更能满足他们支配女性身体的欲望。这也是我猜那陶片代表女性的原因,坚硬而脆弱。既代表拒绝,也代表不堪一击。这就是凶手心目中的女性。不过……”方木犹豫了一下,“对于这些判断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选择只有7岁的死者。大多数具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都会选择成年被害人来平衡内心的挫折感。而征服一个只有7岁的小女孩,我不觉得他能获得满足。”
“也许这是凶手的第一次尝试?所以选择相对比较容易的小孩子下手?或者干脆就是一种偶然。”
“现在还不清楚。最好别下结论。”方木摇了摇头,“还有,卷宗里说车辆来源的调查正在进行,有消息么?”
“这个比较麻烦,全市很多工艺品销售点都有卖,很难查出购买者是谁。”“这块陶片,什么意思呢?”方木看着天花板,仿佛在自言自语一般。
“会不会是死者在现场与凶手搏斗的时候无意中撞碎了那个花瓶,然后抓在手里的?”
“不会,”方木摇了摇头,“肯定是凶手在杀死了被害人之后,塞进她手里的。”
“为什么?”
“你不觉得它太大了么?”方木用手比划着,“凶手杀死被害人,奸尸,拍摄录像,这一系列行动中,他不可能没发现死者手里抓着那块陶片。”
“目前还没有,对当晚营运的出租车司机的调查没有结果,初步考虑这个人可能是租借车辆或者自己有车。”
“哦。”方木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觉得你们不妨考虑一下死者父母的熟人作案的可能。”
“为什么?”
“如果是暴力劫持的话,学校门口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肯定有目击者。而死者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家长应该多少教给她一些简单的自保常识。另外,她虽然只有7岁,但不会像我们小时候那样,给块糖就能领走。所以,我觉得很有可能是熟悉其父母情况的人,让死者丧失了警惕,最终被劫持。”
邰伟临走的时候,方木问他医院杀人案的进展如何。邰伟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告知方木他最初提出的侦破思路被证明是错误的。方木的脸上看不出失望,而是皱着眉头盯着窗外看了很久。
“你的意思是,”邰伟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凶手把它放进被害人手里,是为了传递某种信息?”
“是啊,可是我不知道这信息究竟是什么。不过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一是陶瓷本身,二是这个作品的寓意。后者需要查找资料,至于前者……”方木边思索边说,“我觉得可能与被害人的身份有关。陶瓷,有什么特点?”
“嗯,比较硬,也比较脆。”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觉得这可能意味着女性。”
“哦,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