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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战略转折点(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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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绝大部分时候,最有效的反潜武器就是潜艇,特别是更加先进的潜艇。

在2058年与2059年间,共和国海军击沉的美军潜艇中,大约6成是被派去专门执行反潜任务的攻击潜艇的战果,水面舰艇只占2成,另外2成是反潜巡逻机的战果。更加重要的是,在这两年中,在印度洋上执行反潜任务的攻击潜艇只有32艘,数量远远少于反潜战舰与反潜飞机。这也很好理解,反潜战舰的大部分任务都是护航,即掩护船队,而在护航行动中,反潜战舰存在的主要价值是阻止敌潜艇发起攻击,而不是消灭敌潜艇。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让船队在遭到攻击前到达目的地,护航任务就算成功。受此影响,护航战舰很少在大洋上与敌潜艇周旋,往往在驱逐了敌潜艇之后借助速度优势主动脱离战斗。与之相比,反潜潜艇的任务就要直接得多。可以说,没有一艘潜艇适合执行护航任务,绝大部分时候,执行反潜任务的潜艇都是根据情报到船队途径的航线上埋伏下来,等着敌潜艇出现,然后在敌潜艇偷袭船队的时候偷袭敌潜艇。在反潜护航战术得到完善之后,护航战舰与反潜巡逻机还会将敌潜艇向己方潜艇设置的埋伏圈里赶,以增大击沉敌潜艇的几率。由此可见,反潜潜艇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战果,一半的功劳属于护航战舰与反潜巡逻机。

问题是,不是所有潜艇都能执行反潜任务。

说得简单一点,只有性能超过敌潜艇的潜艇,才有能力执行反潜任务。也就是说,只有最先进的潜艇才适合执行反潜任务。

在2058年与2059年,共和国海军需要将大部分大型攻击潜艇部署在太平洋上,配合舰队作战,特别是在进军西南太平洋的时候,因为跨度太大,巡逻机与侦察机不堪使用,所以得让潜艇去执行远程警戒与外围侦察任务。受此影响,直到2060年初,共和国海军才能抽调出更多的大型攻击潜艇去印度洋执行反潜任务。

得益于前期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总结出来的各种反潜战术,到2060年的时候,也就是共和国的战争潜能全部发挥出来,反潜护航战舰与潜艇的建造速度达到了“流水线”级别的时候,美国潜艇在印度洋上的快活日子基本上到头了。

仅在2060年第一季度,共和国海军向印度洋增派的反潜护航战舰就超过了2059年全年,高达240艘。在这些战舰中,除了按照战时标准建造的反潜护卫舰之外,还有60艘大型反潜驱逐舰。

增派大型反潜驱逐舰,就是印度洋反潜护航作战司令部提出的建议。

与小型攻击潜艇一样,根据战时情况建造的反潜护卫舰存在非常明显的性能缺陷,比如任务能力单一,只具备有限的制海与防空能力,如果遭遇敌舰与敌机,自保都是个非常大的问题。某些情况下,就算遇到的是敌人的大型攻击潜艇,也需要出动好几艘护卫舰才能将其驱离船队。在活动范围相对有限,而且比较固定的伴随式护航,即执行伴随船队活动的护航任务的时候,反潜护卫舰的这些缺陷还不是很突出,特别是在对付敌人的小型攻击潜艇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能占据上风,但是在执行扩大性护航任务,比如到特定海域围剿敌人的潜艇舰队,或者在特定的海域伏击航渡中的敌艇,反潜驱逐舰的这些性能缺陷就非常的明显了,某些时候甚至非常致命。比如在2059年8月份,共和国海军组织了一次代号为“爪洼虎”的重点反潜行动,参与该行动的24艘反潜护卫舰损失了7艘,其中4艘被美军巡逻机发射的反舰导弹击沉,另外3艘则被美军大型攻击潜艇击沉。

可以说,反潜护卫舰的这些缺点是很难改变的。准确的说,在以控制造价、便于大批量建造的前提下,基本上没有办法全面提高反潜护卫舰的综合作战能力。说得直接点,如果不是考虑到成本因素,共和国海军完全没有必要建造专用的反潜护卫舰,只需要大批量建造反潜驱逐舰就行了。

受此影响,战争期间,共和国海军不但没有放慢大型攻击潜艇的建造进度,还在2059年初开工建造了新一代大型攻击潜艇,并且在秦皇岛、青岛、福州与北海等地的造船厂进行批量建造。到2060年中期,这种在大战期间建造(设计工作在大战爆发前就开始了,只是在大战爆发后根据实战情况做了调整)陆续服役。根据共和国海军的作战记录,到2060年底的时候,被派往印度洋执行反潜任务的大型攻击潜艇的数量已经多达70艘,其中大部分是新一代攻击潜艇。

如此巨大的投入,让共和国海军有了更多的选择。

毋庸置疑,潜艇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是名副其实的攻击性武器,存在的价值就是主动发起攻击,即便在反潜作战中,也得积极主动的发起攻击。事实上,潜艇并不适合用来执行护航任务,特别是掩护那些平均航速在45节以上,甚至能够以70节的速度持续航行的快速船队。这也很好理解,任何一种攻击潜艇以45节以上的速度航行,不但会发出非常巨大的噪音,而且自身的声纳也无法正常工作。如此一来,在执行反潜任务的时候,大型攻击潜艇往往会在敌艇经常出没的海域埋伏下来。

问题也在这里,提高反潜护卫舰的综合作战能力并不划算。

归根结底,反潜护卫舰属于“消耗类”战舰,即建造数量巨大,损失也非常惊人。根据共和国海军的相关记录,大战期间建造的2000多艘反潜护卫舰的平均服役寿命仅仅只有12年,而其他战舰的平均服役寿命均在20年以上,部分大型战舰的平均服役寿命更是超过了30年。由此可见,如果为了追求综合能力而提高反潜护卫舰的排水量,也就会增大反潜护卫舰的建造成本,从而浪费宝贵的战争资源。虽然在2061年初开工建造的第二代反潜护卫舰的综合作战能力有所提高,比如装备了32枚射程高达1000千米的重型反舰导弹、拥有一套能够同时拦截数十个目标的综合防空系统,但是为了控制成本,该型反潜护卫舰也没有配备可控聚变反应堆,仍然由复合蓄电池供电与舰队电能输送系统,因此独立作战能力仍然非常有限。

问题是,反潜作战中需要一些综合作战能力强大的反潜战舰。

早在大战爆发前,海军就明确了在反潜护航作战中,护航舰队里至少得有1艘具备有限综合作战能力的大型战舰。受此影响,在大战爆发前,共和国海军调整了造舰计划,不再建造吨位较小的反潜护卫舰(当时共和国海军航母战斗群里的反潜主力是护卫舰,而不是驱逐舰),而是改用吨位大得多的反潜驱逐舰。更重要的是,共和国海军在战前建造的反潜驱逐舰都是按照“舰队领舰”的标准建造的,即都具备比较完善的舰队指挥能力,能够在必要的时候通过增添旗舰模块来充当小型舰队的旗舰。当然,在综合作战能力反面,排水量大得多的反潜驱逐舰可以通过更换任务模块来获得更加完善的作战能力。事实上,共和国海军一直没有降低反潜驱逐舰的建造工作。

到2060年初,随着新一代多用途驱逐舰服役,共和国海军开始有计划的将反潜驱逐舰派往印度洋,增强印度洋上的反潜力量。千万别小看这60艘反潜驱逐舰,如果将其编入护航舰队的话,即便1支舰队需要2艘驱逐舰,也能与180艘反潜护卫舰组成30支舰队,然后以分段护航的方式,掩护60支船队,即大约3000艘商船。更重要的是,如果这60艘反潜驱逐舰用来执行重点反潜任务,能在美军潜艇活动频繁海域设置10个重点反潜区,加强对美军潜艇的绞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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