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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奔赴战场(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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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现代化的防空系统、特别是软硬结合的舰队防空系统面前,航空作战效率已经非常低下,真正有望让“航母”卷土重来的只有“海军型”的空天战斗机,而这种新式战斗机一时半会还不可能投入战斗,更不可能立即进驻航母,所以在当前的情况下,以新型电磁炮为主战武器的主力舰成为了最为有效的制海作战平台。在以主力舰为核心的舰队中,最需要的就是远程侦察手段。虽然在海洋战场上,能够伴随舰队高速活动的,最为理想的侦察平台就是部署在航母上的重型战斗机,但是在仅仅以侦察为目的的情况下,专门为主力舰队配备航母,显然过于铺张。更重要的是,重型战斗机的首要任务是防空,而不是侦察。在仅仅以侦察为目的的情况下,还有很多其他手段能够顶替重型战斗机,比如用电磁炮发射、具有自主航行能力的“炮射无人侦察机”,也就是常说的“侦察炮弹”。从理论上讲,侦察炮弹的射程肯定要比其他弹药更加远一点,而且可以通过增添续航发动机等等方式,让侦察炮弹在到达目标区域上空的时候自主飞行一段时间,从而提高射程。问题是,这并不等于在以主力舰为主要力量的海战中,交战距离越远越好。

决定主力舰交战距离的,除了看得多远之外,还有能不能打得准。

虽然在电子设备大量应用的时代,已经没有绝对意义上的非制导弹药,即所有弹药都采用了制导控制系统,即便是一些小口径弹药,都有炮口修正系统。但是为了对付强制电磁干扰系统,主力舰的制海弹药都采用了末段非制导的攻击方式,即在弹道末段,不再对炮弹的飞行路径进行控制。如此一来,在攻击海上目标的时候,主力舰上的大口径电磁炮的炮击精度肯定不会太高,只能通过增强炮击密度的方式来打击敌人。因为炮弹的撒布范围会随着射程增加而增加,而且一般与射程成正比,所以不管什么电磁炮,在确保一轮炮击至少击中目标、或者要使命中率达到某一标准的情况下,就有个最大射程。事实上,这基本上就是电磁炮的最大有效射程。

前面提到过,“秦”级主力舰的新型电磁炮的最大射程很有可能在2000千米左右,但是在实战中,最大交战距离却在1300千米左右,而且很少超过1200千米。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就是在1200千米处,炮弹的撒布范围已经非常大了,要想确保在一轮炮击中至少命中目标一枚炮弹,继续提高射程就没有任何意义。更重要的是,“秦”级的主炮备弹量非常有限,全速开火的话,最多坚持10分钟,而任何一场海战的持续时间都不会这么短,所以在作战使用的时候,肯定得设法拉近距离,提高命中率,减少弹药消耗量。

因为配备了几百枚导弹,还增添了区域防空系统,所以“长滩”级主炮的备弹量不大可能超过“秦”级,就算超过,也不会超过多少。如此一来,除非美军指挥官对战舰上的远程反舰导弹有足够的信心,不然就不会在1500千米外向“秦”级开火,而应该竭尽所能的将交战距离缩短到1200千米、甚至是1000千米以内。

作为主力舰,首选武器肯定是大口径电磁炮。虽然8艘“长滩”级在完工之后没有进行全面测试就交付给了美国海军,而且在舰队官兵到位之后就从新奥尔良出发,只在途径波多黎各的时候,借助龙卡多尔岛(位于加勒比海西部,距离波多黎各大约1300千米)上的海军靶场,测试了新型电磁炮的最大射程、以及各种弹药在最大射程时的偏差率(即50%弹药撒布范围的最小直径)。虽然各项性能都达到了设计指标,部分还超过了设计指标,但是美军指挥官(当时还不是第51舰队)并不知道,这次费时费力的测试,让舰队在到达巴拿马的时候,不得不花上几个小时补充弹药,正是这一耽搁,让共和国天军的小型侦察卫星发现了美军舰队的行踪。

不管怎么说,“长滩”级的主炮确实足够优秀。按照美国海军的设计指标,使用2000磅级弹药的时候,最大射程不低于1500千米,有效射程则由实际情况决定,即在本舰单独作战的情况下,不低于1000千米、在得到情报支援的情况下,则应超过1200千米,最好能够达到1500千米。当然,这种被美军命名为mk13mode1的电磁炮不是没有缺点,而是有比较明显的缺点,最显著的就是不能灵活配备弹药。按照美军的设计指标,mk13mode1只有两种级别的弹药,一是2000磅级全装弹、二是1000磅级半装弹。两者都有5种不同型号的弹药,即穿甲弹、半穿甲弹、高爆弹、集束子母弹与多用途非杀伤弹,而两者的最大区别就质量不同,其他各项性能指标都非常接近。为此,半装弹还得使用特制的适配器,才能正常发射,而使用半装弹的主要原因不是增加射程,而是全装弹的价格过于昂贵,而且在对付特定目标之外的大部分目标时威力过剩。当然,还有一个美国海军不愿意承认的理由,那就是受设计与材料影响,mk13mode1型电磁炮以最大功率发射炮弹的时候,加速器的工作寿命远远低于海军的战术指标,因此只能通过使用半装弹来降低发射功率,提高加速器的工作寿命。由此带来的另外一个严重后果就是,电磁炮的内弹道没有得到优化,也就无法通过安装口径适配器的方式来使用mk11与mk12(均为1000磅级海军型电磁炮)的炮弹,必须按照新的标准生产新的弹药,从而增添了后勤保障的难度,更加降低了弹药的通用行,使得mk13不太适合用来执行对地打击任务。

总而言之,作为主力舰的头号、甚至是唯一主战装备,mk13mode1的性能缺陷,必然会对“长滩”级的战斗力产生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海军不惜将“长滩”级的最大航行速度降低到60节,也要为其配备数百具导弹发射管,也与mk13mode1的性能缺陷有直接关系。问题是,这些原本用来弥补主战武器性能缺陷的攻击手段,反而成为了美军指挥官眼里的主要进攻手段,即“长滩”级不是用大口径电磁炮作战的主力舰,而是用反舰导弹,特别是射程超过1500千米的重型反舰导弹作战的“武库舰”。

暂且不说“长滩”级上的重型反舰导弹能够对“秦”级产生多大的威胁,首先来看看美军的战术思想。

这时再回来看“长滩”级上配备的远程反舰导弹,就算这些导弹能够让战舰在1500千米外发起攻击,在数量有限,还得突破对方的综合舰队防空系统的情况下,其实战价值确实有待商榷。

当然,在使用这些“重武器”之前,美军首先得找到第一主力舰队的主力舰。

前面已经提到,mk13mode1的最大射程在1500千米左右,而在单独作战的情况下最大有效射程却只有1000千米,只有在得到情报支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达到1500千米的最大射程。这一点说明,制约制海武器作战距离的不再是射程,而是侦察与引导手段,即搜集战术情报的能力。毫无疑问,这个问题在“秦”级的身上也体现得非常明确,即在仅依靠本舰的探测手段的情况下,正常交战距离肯定在1200千米之内。再把眼界放宽一点,即便在航母战斗群中,侦察手段仍然是制约舰载航空兵攻击能力的主要因素。比如在马尔代夫海战中,失去岸基航空兵支持的美军舰队就不得不拿出宝贵的重型战斗机去执行侦察任务,对舰队防空作战与进攻作战都产生了严重影响。在接下来的马里亚纳海战中,共和国海军与美国海军的舰队都在岸基支持不充足的情况下行动,结果都遭到重创。这些战例都足以说明,在获得更加有效的情报搜集手段之前,提高制海武器的攻击距离、或者说制海武器的攻击距离对海战的影响微乎其微。

由此可见,共和国海军不为“秦”级配备其他制海武器,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说直接一点,在探测1500千米外的目标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要想发现更远处,比如3000千米外的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此一来,为战舰配备射程达到3000千米的重型巡航导弹也就毫无意义了。

也许有人会说,在联合作战大行其道的时代,一种武器的性能并不足以决定整个武器系统的性能,在制订性能指标的时候也就不能局限于自身的战术使用范围,而应该以武器系统的高度来综合考虑性能指标。

这种说法没有错,可是具体实施方法却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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