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小内阁(第1 / 3页)
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非常特殊,作为首相的甘都洛既是国民阵线(国阵)主席,又是马来西亚民族统一机构(巫统)的主席。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首相只是马来西亚的行政首脑,并非国家元首。马来西亚没有世袭的国王,国家元首由柔佛、彭亨、雪兰莪、森美兰、霹雳、登嘉楼、吉兰丹、吉打、玻璃市9个州的世袭苏丹与马六甲、槟州、砂拉越、沙巴4个州州元首组成的“统治者会议”从9个世袭苏丹中轮流选举产生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统治者会议”还负责颁布国家法律、法规,对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问题做最终裁决,审议涉及马来族与沙巴、砂拉越土著民族的特权地位等重大问题。
特殊的政治体制产生了特殊的政府体系。
与其他国家一样,马来西亚政府设有24个常规行政部门;与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是,马来西亚政府有1个非常特殊的部门:首相署。该部门分为5个事务部,即“团结与表现”、“法律与国会”、“经济策划”、“回教”、“特别”,每个事务部设1名部长与1名副部长。一般情况下,外界将首相署称为“小内阁”。
5个事务部的部长与副部长席位相对固定。
国阵执政期间,“团结与表现事务”部长与副部长都由华裔担任,“法律与国会事务”部长与副部长由马来人担任,“经济策划单位”部长与副部长由蛮度裔担任,“回教事务”部长与副部长由伊班族人担任,“特别事务”部长与副部长由卡达山族人担任。这5个群体不但代表了马来西亚主要部族,也代表了马来西亚95%以上的国民。
第四十八章 小内阁
见到沙马加之前,甘都洛已经在考虑与华国进行谈判。
与莱斯利见面,甘都洛以试探的口吻提出了最重要的问题:马来西亚的国家安全。马来西亚首相希望得到美国国务卿的正面回答,莱斯利委婉表示美国会确保马来西亚的防务安全,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措施。
甘都洛对美国的答复很不满意,“防务安全”不是“国家安全”。
按照字面意思理解,“防务安全”指的是一个国家为了确保主权、领土等国家基本要素的安全所应具备的基本防务能力,也就是确保国家安全的基本国防实力,属于条件与手段,而不是目的。
掌握马来西亚大权的正是“小内阁”。
甘都洛不能擅自做出决策,任何重大决定都得在“小内阁”里进行表决。
不用甘都洛介绍特别介绍,5位部长与5位副部长已经大概了解了情况。
莱斯利只答应为马来西亚提供确保“国家安全”所应具备的条件与手段,没有承诺为马来西亚提供安全保护,也没有承诺为马来西亚提供军事支援。
如此一来,甘都洛根本不可能倒向美国。
不倒向美国,马来西亚只能向华国“屈服”。
与沙马加会面后,甘都洛没有立即做出决策,只是让沙马加尽快完成正式谈判的准备工作。
送走沙马加,甘都洛将首相署的5名部长与5名副部长请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