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平衡外交(第1 / 3页)
伊朗开出的武器清单内容非常“丰富”。空军方面,不但要求购买j-10与fc-1型战斗机,还要求购买j-11与j-13战斗机,单独提出购买4到6架“空警2000”型预警机,24套远程防空系统与36套中近程防空系统。陆军方面,要求新增350辆“瓦立德”主战坦克、即z99式主战坦克的专利生产权(主要是该型坦克使用的二级涡轮增压柴油发动机与125毫米滑膛炮必须从共和国进口),采购或者以购买生产专利的方式获得750辆04式步兵战车,增购48套04式155毫米自行榴弹炮与24套300毫米火箭炮。海军方面,新增12艘水翼式导弹快艇,4到6艘023i型多用途导弹护卫舰,4艘配备aip系统的常规潜艇,特别提出采购潜射式巡航导弹。
庞兴龙向纪佑国汇报情况时,150亿美元的估价明显偏低。
按照伊朗的要求,除了战舰、潜艇等大型装备之外,其他武器装备都希望共和国能够尽快提供“现货”。显然,庞兴龙提到的采购费用只包括“现货”部分。如果算上战舰、潜艇等采购费用,总价值不会低于200亿美元。
毋庸置疑,这些军火中包括共和国一直没有出售给伊朗的“战略进攻性武器”。
拿j-10战斗机来说,即便不进行空中加油,携带3具大型副油箱、2枚激光制导炸弹或者2枚空对地导弹、2枚自卫用的格斗导弹,采用高-低-高飞行线路,作战半径达到1250千米,从伊朗西面空军基地起飞,足以轰炸以色列本土目标。j-10还是中型战斗机,j-11与j-13是重型战斗机,j-13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时的作战半径超过了1500千米,足以覆盖以色列的所有本土目标。
第十二章 平衡外交
伊朗从共和国采购军火算不上新闻。
第四次蛮巴战争以前,伊朗主要从俄罗斯采购武器装备。21世纪的前15年,伊朗先后从俄罗斯采购了3艘“基洛”级潜艇、4艘小型护卫舰、48架mig-29战斗机、24套“道尔m1”防空系统等,总价值近百亿美元的武器装备。在此期间,伊朗也从共和国采购了包括反舰导弹、导弹快艇在内的武器装备。
第四次蛮巴战争的结果直接改变了伊朗的武器采购政策。
2015年底,伊朗与共和国达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军火交易,从共和国采购包括预警机、防空雷达、防空导弹、主战坦克、自行榴弹炮与火箭炮在内的,总价值45亿美元的武器装备与生产技术。
大型预警机、aip常规潜艇与潜射巡航导弹,都属于“战略进攻性武器”。
即便不向伊朗提供“战略进攻性武器”,这笔军火交易仍将打破中东地区的战略平衡。
拿陆军装备来说,如果共和国接受了伊朗的所有采购项目,伊朗将拥有中东地区最强大的装甲突击部队与远程炮兵部队,陆军的作战能力远远超过周边任何一个国家。
就连防空系统这类“纯防御性武器”也会对中东地区的局势造成巨大影响。
这笔由纪佑国亲自促成的军火交易曾经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2016年初,庞兴龙访问以色列的时候,还专门向以色列总理做出解释,表示共和国不会向伊朗出售战略性进攻武器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与伊朗进行军火贸易,以帮助伊朗建立防御性国防力量为主。
后来,纪佑国亲自促成伊朗承诺不发展核武器,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开放核设施。
由此可见,在对伊军售问题上,共和国的态度一向很谨慎,即便在出售防御性武器装备时也充分考虑到了中东各国的利益。
此时,新的难题摆在了共和国的面前。